早晨跟光明讨论《手机》,我说,这部电影简直恶俗之至,品味非同一般的差。试想,一部片子里,所有人都是男盗女娼而且以此为荣,由此可以猜测导演的品味。并且,因为这部片子,我甚至觉得刘震云的品味也基本如此。
这让我觉得很纳闷儿,当初写《一地鸡毛》的人哪儿去了?
后来中午出门,看到一个姑娘,穿大红上衣,黄色靴子和黄色包——如果是不修边幅的邋遢模样儿也罢了,偏偏穿得跟要去赴宴一样,效果就十分奇突了。我刚说完,光明就说:“关你什么事儿啊,你说了又有什么用?不愿看就别看呗!”
我想想也是。跟我无关的事情看起来是不需要关心的,我这般挑剔最后不过难为了自己。他人的品味于我何干呢——我以前可没这么容易被说服,想来是老了。